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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天气引发摔伤、误工等情况 如何用法律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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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1-23 09:26:5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省多地迎来降雪,大家纷纷晒出雪景,享受下雪的乐趣,但是降雪也会引发摔伤、误工等问题,遇到这些情况,我们该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雪天气引发摔伤、误工等情况 如何用法律维护权益?


下雪天早上出门,常常会因为下雪导致交通拥堵,因此导致上班迟到,被公司扣除一天的工资,公司这样做合法吗?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对此,记者采访了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刘爱芳。


刘爱芳表示,下雪天交通拥堵,导致迟到被扣工资是否合理,首先要界定是否为不可抗力。


刘爱芳:“不可抗力是指火山爆发、地震、洪水等人无法抗拒的灾害。下雪天,是否可以构成不可抗力,要看灾害程度。假定大雪封门人出不了门,大雪封道交通中断、人也不可能出行时,可以作为免责事由。正常降雪天气,在法律上难以认定为不可抗力。下雪天路滑难走的确是事实,但下雪能否为迟到免责,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员工不能因为下雪就拥有迟到的豁免权。”



法官表示,如果因大雪持续引发雪灾,导致出行困难,影响了绝大多数市民,致使大部分员工都上班迟到,则说明此次降雪超出了一般人可预防可避免可克服的范围,在此情况下,上班迟到不应扣工资。


刘爱芳:“作为用人单位,也应当综合考虑员工出行距离远近、道路行驶状况,多站在员工角度考虑,不建议将迟到扣钱等作为管理手段。即使迟到扣钱,也应当按照员工的迟到时间扣减相应薪资,如扣款金额过分高于对应的薪资,有可能被认定克扣员工工资。”


下雪天气,路面常常结冰,一些人也会遇到雪天上班,因路面结冰造成滑倒摔伤的情况,这种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呢?法官表示,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不是所有上班路上发生的伤害都属于工伤。


刘爱芳:“上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是在上下班途中,其次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同时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也就是说,雨雪天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事故,并且报警经交警认定,在事故中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而上下班途中的个人单方事故或无责任认定的,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而下雪天,除了在上下班途中,还有一些人会在工作过程中因雪天滑倒摔伤,那这种算工伤吗?法官表示,一般而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工作场所”,是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形下,还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



刘爱芳:“因工作原因,是指职工受伤与从事本职工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职工是因从事本职工作而受伤。因此,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由于雪天路滑不慎摔伤,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而雨雪天受单位安排或指派,外出办理事务摔伤的,摔伤过程中不论自己有无责任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此外,一些群众还遇到了大雪天车牌被遮挡未能及时清理的情况,这种情况算违规吗?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法官 刘爱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遮挡号牌构成违规的成立要件包括主观故意性,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被雪花遮挡车牌不存在主观故意,不属于违规行为。如果车主在车辆行驶前或者停车后故意利用雪花遮挡号牌,可认定为违法违规行为。建议车主在行驶前或者停车后及时处理车牌积雪。”


 
来源:起点新闻
责任编辑:白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