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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全国先进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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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07 17:05:17 打印 字号: | |

  日前,全国妇联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2021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妇女儿童维权重点难点问题,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涌现出的一大批讲奉献、勇担当、有作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西安法院1个集体和1名个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的原则,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为妇女儿童守护好司法防线。


强化院党组组织领导,全院“一盘棋”统筹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反家暴诉讼服务和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快办窗口”,第一时间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紧紧抓住被陕西高院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有利机遇,组建专业家事审判庭,发出全市首份家庭责任承诺书与告知书,进一步推动“依法带娃”。制定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和《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被嵌入陕西法院审判系统制式文书模板,在全省法院推广;研究制定鄠邑法院《关于全面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方案》,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建立“庭前重预防,庭审重疏导、庭后重回访”的工作机制,相关做法被《法治日报》宣传报道。联合多个部门打造“1+N”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治品牌,创设驻区妇联法官工作室,设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和劳动仲裁诉调对接工作室,合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相关经验受到《人民法院报》及最高法院、省高院融媒体平台宣传报道。设立村级“网格微法庭”和街道“网格微法庭”,搭建起家事领域司法服务直达社区(乡村)的“绿色通道”。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田  坤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田坤,担任民一庭庭长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审判实践,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不断深化。


他积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修复性理念贯穿于婚姻家事案件审判始终。在他积极推动下,西安中院与西安市妇联共同签署《关于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共建协议》,在多个方面共同推进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并携手共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婚姻家事案件调解中心和市妇联“茜茜”调解室,构建多元解纷机制,在全市法院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妇联调解+人民调解”的三调联运机制,使全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为一名家事法官,他始终要求自己和部门法官在针对离婚纠纷、财产纠纷、分家析产等案件中,坚持妇女儿童权益优先原则,坚决制止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行为,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利益与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同时,强力推进全市法院《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的适用,对家暴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持当庭训诫、村组协调和跟踪问效与下发“人身保护令”的“三结合模式”,筑牢妇女儿童人身安全防护墙。


工作中,他认真梳理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总结婚姻家事案件审判经验,着力解决涉妇女儿童权益审判难点问题,主持制定了西安法院婚姻家事案件类案裁判指引,将优先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类案裁判原则,切实统一了全市法院相关案件审判尺度,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切实落实于审判实践之中,部门多起案件被省法院评选为婚姻家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田坤始终认为事后救助不如事前预防,把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是最好的工作成效,因此,深入开展乡村社区宣传普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是他一贯地主张,在他的带领下,民一庭被表彰为西安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白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