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English | 中文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莲湖法院公开宣判吴某华等13人跨境开设赌场并参与赌博案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3-06-14 21:21:22 打印 字号: | |

6月13日,莲湖法院公开宣判吴某华等13人跨境开设赌场并参与赌博一案。


2018年开始,境外某赌博集团公司在菲律宾马尼拉市金鼎源大厦设立经营地点,先后开发了多个赌博网站和手机App,主营各类私彩,招募人员集中参与运营,吸引国内公民在网上以押大小、押单双等方式投注赌博。


被告人吴某华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接受赌客投注,先后接受四名赌客投注达5028万元。被告人刘某青、李某玲除自己参赌外,还为赌博网站发展下线会员,并从中抽成。被告人尧某虎、黄某洪和吴某平等九人接受招募,分别前往马尼拉市金鼎源大厦该赌博集团的经营地址,从事推广“炒群”和客服工作,在网上介绍赌博项目、招揽赌客、诱导投注等,每月领取价值6000元至11000元人民币的比索现金报酬。被告人胡某系吴某华发展的赌客之一,长期以赌博为业,近半年时间涉赌资金达1583万元,获利300万元左右。经审计,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4日期间,仅“614彩”赌博网站平台累计注册的参赌会员账号就多达5669个,充值金额达2.18亿元,投注4.77亿元,中奖金额4.46亿元。


该案在刑庭法官李旭旭认真审理后,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吴某华等12名被告人一年五个月至六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以犯赌博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公安机关冻结的价值四千余万元的银行账户存款、股票、基金作为赌资予以追缴罚没。


该案的跨境赌博集团公司开设赌场犯罪活动持续时间长,涉及参赌人数众多,赌资数额特别巨大,严重侵害公民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该案的成功侦办和审判,有力的打击、震慑了境外赌博集团的违法犯罪活动。


法官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切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以身试法。珍惜美好生活,远离赌博。如遇到类似的犯罪线索,广大群众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打击赌博犯罪。


 
来源:莲湖区法院
责任编辑:白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