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English | 中文版
长安实践 | 西安市长安区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在基层落实落细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8-29 18:06:50 打印 字号: |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结合辖区实际,注重建章立制,扎实推动《条例》在基层落实落细。


制定“1个规则”



长安区委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召开全区政法重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将《条例》作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区委政法委研究出台《长安区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区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思想、职责任务、议事原则、会议制度、请示报告、自身建设等6个方面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了区委政法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和流程。


出台“2个办法”


建立“协管”工作办法,区委政法委会同区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区委政法委协管政法系统干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政法单位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干部协管职能,明晰任免街道政法委员、研判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考察考核政法各单位区管干部、选任科级干部、干警职级晋升等的工作流程。完善“协查”工作办法,在原有试行办法基础上,区委政法委会同区纪委监委修改完善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实施办法,有效破解干警违法线索“移送难”“查处难”等问题。



设立“5项制度”


长安区注重将《条例》执行与政法工作实际相融合,坚持完善制度配套、做好制度整合、抓好制度执行一体推进。制定政治轮训制度,对区级政法系统干警和街道政法委员开展政治轮训。制定派员列席区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规范列席或委派其他负责同志列席民主生活会的流程要求。制定政治督察制度,突出政治立场、政治领导、政治能力、政治纪律、政治责任5项重点内容,通过11种方式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制定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度,增加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及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等内容,明确督查巡查方式和流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党的建设、实战实训、典型引领、人文关怀、监督制约5个方面,提出18项具体措施,为加强长安区政法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来源:西安市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白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