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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院九项措施推进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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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1-16 18:08:18 打印 字号: | |

按照中央部署,在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西安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严格依法审结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新部署,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要持续进行,通过常态化斗争,使社会更加稳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为了强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西安中院制定九项措施,全力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

西安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积极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力做好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认识准备,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实现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

二是坚决压实主体责任

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建立权责明确的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靠前指挥、加强检查督导;分管院领导和审判执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履行好扫黑除恶主管责任;黑恶案件合议庭或审判执行团队履行好扫黑除恶斗争直接责任,始终保持全院整体联动、职责明晰、配合有力的良性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

从三年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看,扫黑除恶斗争事务性工作繁多,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兼顾日常办案与扫黑除恶存在不少困难,为此,西安两级法院在成立主要领导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的基础上,原成立的专项工作机构不撤不变,还选调配备了专业性干警,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实现工作常态化运行。

四是坚持严格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办理案件

西安两级法院牢固树立“铁案”意识,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保障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同时,还将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应当判处重刑的决不手软,确保司法审判的震慑效应。

五是建强专业审执团队

由于黑恶案件存在涉案事实多、人员多、证据多、证据采信难、庭审驾驭难、办案周期长的特点,对办案团队的业务能力要求较高,为此,西安中院要求两级法院对黑恶及“保护伞”案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进行适度倾斜,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或审判执行团队基本稳定,并吸收法学专家、律师等人员进一步完善扫黑除恶专家库,为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提供智力支持。

六是凝聚内外工作合力

在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西安两级法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规范提前介入工作,引导侦查机关全面、高质量收集证据,为审判执行夯实证据基础。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协商解决案件办理中的重大分歧意见,在全部财产刑执行完毕前侦查机关要继续保留案件侦办专班,积极协调检察机关对涉案财产逐项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建议,切实将“打财断血”落在实处。

七是健全线索摸排深挖机制

在省委政法委和西安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健全线索摸排深挖机制,对相关事项和每起案件都要进行分析研判,有效发现问题和线索,及时向公安、纪委(监委)、信访等部门流转,接收部门及时反馈线索处理情况,并向群众通报,做到“件件有回音”。

八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在严格依法审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中,及时发现案件背后的行业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发司法建议,并在上级扫黑办的统一协调组织之下,注重跟踪问效,不断提高司法建议回复率。

九是完善考评机制

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围绕执法办案、打伞破网、黑财清缴等项目,脱离纯粹依靠纸面数字考核的羁绊,科学合理制定考核评价指标,有效解决审判执行人员因办理重大疑难黑恶案件而导致综合考评成绩不佳的问题,真正发挥考评“指挥棒”的作用,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2021年以来,西安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1件162人,已宣判17件59人。其中,涉黑案件(含保护伞、漏犯)9件37人,已宣判7件7人;涉恶案件22件125人,已宣判10件52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

今后,西安两级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依法打击力度,确保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和谐。



 

 
责任编辑:狄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