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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法院审判进校园推进“观庭审、评案件、提建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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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瑞逢 刘鑫  发布时间:2013-11-05 09:53:10 打印 字号: | |
  10月29日下午,未央法院走进长安大学渭水源校区,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潘士啸与西安新概念运动康体有限公司服务合同一案,零距离与大学生进行座谈,听取大学生的意见及建议。长安大学渭水源校区几百名师生旁听了案件的庭审,多家新闻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

  此次公开审理的案件是该院民一庭精心选择的具有一定典型性、代表性的服务合同案件。该案对于群众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经营者加强自身安全保障义务有着重要意义。2013年6月4日原告潘士啸在被告西安新概念运动康体有限公司经营的新概念体育运动中心游泳时,左脚部皮肤裂伤伴肌腱断裂,被医院诊断为左足切割伤。原告称其左脚受伤系被游泳馆水池内底部护栏突出的不锈钢尖锐利器刺伤所致,被告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其误工费238965元,护理费6000元,交通费221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40元,营养费8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入会费3600元,共计257455元。

  庭审当天,现场座无虚席,两个小时的庭审紧凑有序。法院工作人员向每位旁听人员发放了征求意见表,以征询旁听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庭审后,审判长黄亚军与合议庭组成人员史丽妮、郭丽华针对该案做了法制宣传,并与大学生进行零距离的交流,倾听大学生的意见。师生们纷纷表示在大学校园里开庭这种形式,使大学生更直观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希望今后多举办内容丰富多彩的审判进校园活动。

   此次活动的开展,拓宽了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增强了法院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丰富和创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增强了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瑞逢 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