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English | 中文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治政府建设 > 案件快报
未央法院采取“五进”方式审理典型行政案件强化社会效果

分享到:
作者:李波 李瑞逢 党盟盟  发布时间:2013-10-21 10:50:51 打印 字号: | |
  10月15日,未央区人民法院“万名群众观庭审、评案件、提建议”活动行政案件专场庭审在三桥街道办事处公开开庭审理,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系统部分执法干部近百余人旁听该案庭审,省市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

  为增强“万名群众观庭审、评案件、提建议”活动的针对性,本次根据案件情况区别不同人群特别开设行政案件专场庭审,以强化活动效果。该案系一起典型的因环境污染引起行政处罚的案件,具有“环境污染的危害”及“环境保护及防治”多重教育意义。2012年11月15日,被告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对原告陕西捷瑞钢结构制造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两台煤气发生炉烟气跑冒现象严重,且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废酸未按要求处置。经该局责令限期改正,至2013年6月3日原告仍未整改,遂于2013年6月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原告停止生产,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15万元的罚款。原告对该处罚不服,诉至法院。

  庭审当天,现场座无虚席。活动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向每位旁听人员发放了征求意见表,以征询旁听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庭审后,审判长李波针对该案做了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宣传,表示环境问题不仅是某个国家或某个区域的问题,目前已经发展成全球性的问题了,本案恰恰是因环境污染问题引起的,今天通过公开审理本案,呼吁企业、机关、群众重视环境问题,提高环保意识。
责任编辑:李波 李瑞逢 党盟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