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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四项工作措施和要求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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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中院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0-10-21 09:20:57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0月14日,市中院召开前三季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全面总结工作和表彰先进的同时,以四条措施和要求对四季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以此推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确保创先争优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持之以恒,坚持抓好均衡结案

  继续坚持贯彻执行均衡结案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月结月归、审限通报等机制手段,加强对延审率、平均审理天数等指标的考核,真正实现均衡结案的制度化、常态化。继续健全均衡结案奖惩机制,将均衡结案率纳入绩效目标考核,对均衡结案成绩突出的同志予以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或晋职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多措并举,深入推动调解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以“案结事了”作为调解工作追求的目标,坚持全程调解,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对敏感性强、社会关注程度大的案件,涉及群体利益的案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案件,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大的案件,申诉复查案件和再审案件等几类案件要重点进行调解。二是继续完善调解激励机制,将案件调解、撤诉情况作为评价法官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标准,评选调解办案能手并予以重奖。三是继续推广好的调解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法官的调解意识,提高在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做好调解工作,确保全年调撤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

  三、严格把关,着力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质量管理办公室的作用,加强审判分析、审限管理、案件评查、决策建议等项工作,认真落实好发改案件通报制度、一审发改案件分析制度、审限报告制度等管理措施。二是进一步完善审判质量保障机制。通过公开审判工作有关环节、推行裁判文书上网、邀请有关人员旁听案件审理等措施,逐步提升执法公开化工作水平;通过加强专业化合议庭建设,培养专家型法官,提高审理类型化案件的能力;通过认真开展带案指导和对口业务指导,严格执行发改案件上下级交换意见制度,在保障个案得到公正处理的同时,着力解决审判工作中带有长期性、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坚持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立案请示报告制度,严把新类型和敏感案件立案关,加强对基层的立案指导,慎重处理敏感、疑难案件。三是通过对裁判文书、案卷装订、案卷归档等方面的检查评比,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切实促进审判质量提升。

  四、创新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司法良知建设纲要》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干警业绩档案条目,以日常考评和业绩档案为抓手,继续深入推进司法良知教育活动。二是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狠抓领导作风建设,使全院领导干部养成调查研究、理性思考的良好习惯。三是根据各类岗位业务特点,继续举办岗位技能培训、专题讲座、巡回授课等活动,大力开展岗位练兵考试考核,在真学、实用、提高上取得新的突破。四是充分发挥先进文化的引导、激励作用,围绕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培养,采取举办“法官讲坛”、开展体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精神文化等各方面的建设。要通过法院文化建设,缓解法官干警的工作压力,培养法官干警健全的文化人格和健康的文化心理,提高队伍的归属感、凝聚力、战斗力。五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正反两方面典型,充分运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坚持不懈地抓好示范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六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坚持以工作业绩选人用人,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脱颖而出,让埋头苦干、默默奉献的同志得到应有的回报,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务实的良好风气,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我院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被省委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被评为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等,受到了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张小峰